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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市第二期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的通知

2021-08-23  897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职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及《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粤建管字[2008]3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三年)应当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

  为方便我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完成继续教育(必修课)的学习,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二级注册建造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经申请,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在我市举办“第二期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由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协办。现就具体办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注册执业尚未参加第二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的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临时建造师),本期培训班二级临时建造师优先报名。

  二、培训内容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材之二(上、下册)

  三、学习安排

  1、培训时间:11月18日至11月22日。

  2、培训学时:本次学习内容为必修课,合计60学时。

  3、培训地点:汕头宾馆(汕头市金平区红领巾路10号汕头宾馆后楼二楼会议厅)。

  四、培训班收费

  根据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统一标准,培训及资料费共750元/人。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3年11月15日前工作日内接受缴费(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报名额满则止。

  2、报名方式:登录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首页(网址:http://www.gdzczx.com),点击左侧的“继续教育报名”图标按照提示选择“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进入报名并网上填报资料。

  3、报名确认:根据提示填写完相关内容后,打印报名表,直接到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缴费并确认。

  4、持《学习凭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到培训点上课。

  六、其它事项

  1、本期继续教育培训班需进行考试,请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学习,确保继续教育顺利完成。

  2、根据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要求,本次学习考勤采用网上读卡记录形式,请准时参加学习。

  3、联系方式及电话

  (1)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吴老师、郑老师

  电 话:0754-88529931、88572087

  (2)汕头市建筑协会

  联系人:杨俊亮、陈祥泽

  电 话:0754-88561829、88572007

  (3)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0-86372198、86585561转3111

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

2013年11月7日

摘自 汕头建设网 2013.11.07